附件3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资额
或执行额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以下责任:被取消项目评审资格;被撤销项
目立项,并缴回经费;接受相应处理;其它相关
法律责任等。同意有关主管部
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
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日
期
:
(
公
章
)
附件3-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