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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
为加强印制电路板行业管理 ,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
调整,推动印制电路板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按照优化布局、调整结构、绿色环保 、
推动创新、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
(一)印制电路板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
用、环境保护 、节能管理 、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 ,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及布局要求 ,符合当地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
规划等要求。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批准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自
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环境敏感区 、
脆弱区等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
印制电路板制造项目 。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 按照法律法
规要求拆除关闭 ,或严格控制规模 、逐步迁出。
(三)鼓励印制电路板产业聚集 发展,建设配套设备完
备的产业园区 ,引导企业退城入园 。严格控制新上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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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的单纯扩大产能的印制电路板项目。鼓励企业做优做强 ,
加强企业技术和管理创新 ,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降低
生产成本 。推动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 、技术领先 、“专精
特新”的企业。
二、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
(一)企业 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 ,有独立法人资
格;
2.具备印制电路板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 ;
3.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 3%,鼓励
企业取得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技术中
心;
4.生产的产品拥有技术专利 ;
5.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 50%。
(二)企业及项目相关指标满足以下要求:
1.现有企业的人均产值满足 下表要求;
产品类型 分类
人均产值
(万元/年·人)
刚性板
单面板 ≥40
双面板 ≥45
多层板
(HDI除外)
≥50
高密度互连板
(HDI)
≥50
挠性板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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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挠结合板 — ≥50
IC载板 — 不作限制
金属基板 — ≥50
样板、小批量板、特色板 — ≥50
2.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入产出比满足 下
表要求。
产品类型 分类 投资规模(万元)
产出投入比 (年产
值/项目总投资)
刚性板
单面板 ≥3500 ≥3.0
双面板 ≥10000 ≥2.0
多层板
(HDI除外)
≥12000 ≥1.5
高 密 度 互 连 板
(HDI)
≥70000 ≥1.2
金属基板 — ≥5000 ≥3.0
挠性板 — ≥10000 ≥1.3
刚-挠结合板 — ≥1500
附件2: 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