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
苏工信中小〔 2022〕496号
关于组织 开展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申报认定和 2019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
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和《江苏省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 按 照 《2022
年度中小企业量质提升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
求,现就组织开展 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
2019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
(一)推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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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 须为中小企业(符合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
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纳入 “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培育
库的在库企业(年度新增入库或数据更新通过审核),且经各设
区市公告并报省工信厅备案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推荐条件。
符合《办法》明确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规定条
件(附件 5),相关概念需按《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 6)
严格把握。其中,评价指标第三项“特色化指标(满分 15分 )”
设定为:
1.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
和排名(满分 6分)
A.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 10%以上(6分)
B.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 5%-10%或排名前十名或进入龙头
企业供应链体系( 4分)
C.全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名( 2分)
D.不属于上述情况( 0分)
2.企业和产品所属 产业领域竞争优势 (每满足一项按级别加
分,满分 9分)
A.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网络强国建设的
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 3分)
B.分布在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或省 16个先进制造业集
群;其中,国家级 3分,省级 2分。(按最高级别加分,最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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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C.分布在江苏省“531”重点产业链;其中卓越提升产业链
3分、优势产业链 2分、重点产业链 1分。(按最高级别加分,
最高得3分)
(三)申报方式及审核流程。
1.企业申报。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 进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 ”(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按
照“专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2019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苏工信中小〔2022〕49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