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2
2
年度
南京市
工业和信息
化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
指南
一、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轮流片补助项目
(一)重点方向。
面向集成电路产业链设计环节,鼓励芯片自主研发,提升我市集成电路设计业发展水平,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条件
1、产品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在集成电路生产线上
完成全掩膜(Full Mask)工程产品流片或开展多项目晶圆(MPW)
首轮
流片
,产品种类不受限制。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费用包含掩膜/光罩及首次晶圆制造费用。
2、2019、2020、2021年三年内集成电路芯片产品累计研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
3
、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和属于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企业拥有与集成电路产品设计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
、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和经营场所,且必须使用正版的EDA等工具。
(三)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不超过流片费用的
50%
,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300万元。经专家审核和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后,流片费用低于40万元的项目不予立项。
(四)申报主体。
注册
地、经营场所均
在本市
,且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依法纳税
、信用良好,
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从事集成电路设计
经营活动的企业
。
二
、
大中型企业剥离成立独立软件企业奖励
(一)重点方向
鼓励大中型企业将自身软件和信息化业务剥离,在宁注册成立主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支持条件
1.
大中型企业剥离自身软件和信息化业务,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能够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
剥离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主营从事软件产品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等
软件和
信息技术
服务业务
。
3
.
申请
企
业
的
注册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之后。
4
.
申请企业
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
5
.
申请
企业
为
我市
工信部门
软件行业纳统企业。
(三)奖励标准
给予满足以上标准的
企业
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
(四)申报主体
剥离成立的软件企业为申报主体。注册地、经营场所均在本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失信行为、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化项目
(一)重点方向
支持
基于自主软硬件体系的整机、关键基础软件、大型平台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及解决方案等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化项目
,促进信创产业
生态
建设。
(二)支持条件
1
、
附件2:2022年度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