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规范企业申报
的通知
软件谷有关部门,各街道(园区):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的通知》的要求(见附件1),现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请各板块组织从事废钢铁、废纸加工和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按照规范企业申报条件(见附件2)自愿开展申报
,并
于3月
10日前将申请企业材料报送区工信局。
联系人:
韩雪谦 52450750
邮 箱:172701105@qq.com
附件:1.
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
规范企业申报的通知》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 年本)
雨花台区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
3
年
2
月
14
日
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