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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
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工业领域碳
达峰实施方案》 ,持续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工业绿色
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
公厅关于开展 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工信
厅节函〔2023〕202号,以下简称《通知》 )要求,现组织开展
2023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请各市严格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
合条件的单位开展 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
企业申报,今年国家级绿色工业园 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
荐名额不限,绿色工厂我省名额为 100家。坚持 “优中选优、
宁缺毋滥”的原则,其中,绿色工厂推荐需从已公布的省级绿色
工厂名单中选择,并进行初审。评 价时,对已发布绿色工厂评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件
苏工信节能〔 2023〕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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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 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
查看),需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
厂评价通则》 (GB/T36132-2018)进行评价; 2024年起,绿色
工业园区优先从符合条件的省级绿 色工业园区中选择向国家推
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企业(园区)需符合绿色制造评价标
准或要求。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 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
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 、质量、
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以“信用中国”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
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 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
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 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的;失信被执行人等。为发挥节能 降碳引领作用,绿色制造名
单推荐时,重点用能行业优先推荐 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工厂、
其他行业优先推荐达到相应国家能 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的工
厂;绿色园区优先推荐绿色工厂数 量多的工业园区;绿色供应
链管理企业优先推荐供应商中绿色 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
优先支持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 试点企业。各设区市工信局
在推荐时,要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 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
部门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
三、第三方评价机构有关要求。 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
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 工作,参照相关模板要求编
制评价报告,对评价报告内容
附件8: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