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独角兽、培育独角兽、瞪羚
储备企业申报条件
在雨花台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
符合
雨花台区
新一代数字经济、新型都市工业
和高端商务商贸等现代
产业发展方向,
满足下列标准:
1
.
独角兽储备企业,
获得过私募投资,尚未上市(不含新三板),且最新一轮市场融资估值超过5亿美元。
2
.
培育独角兽储备企业,
获得过私募投资,尚未上市(不含新三板),且最新一轮市场融资估值超过5000万美元的企业(制造业企业估值超过2500万美元)。
3
.
瞪羚储备企业,
成立时间三年以上(最晚2019年成立),起始年收入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制造业企业不低于300万人民币),至少2年以上营收正增长,且连续3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
(制造业企业不低于20%)。
附件1 雨花台区独角兽、培育独角兽、瞪羚储备企业申报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