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省工信厅“2021年生产性
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2021年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工信服务[2021]83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实施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建设集群服务资源库
1、报送对象:包括生产性服务平台、服务基地、第三方投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升等重点项目,以及生产性服务业相关的专家及技术产品。
2、组织方式:各单位报送重点项目不少于1个,专家或产品不少于1个。于4月19日前报送市工信局。
二、培育优秀服务机构
1、报送对象:包括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共享制造服务平台、特色基地(企业)等。
2、组织方式:各单位报送服务机构不少于1家。于5月17日前报送市工信局。
三、遴选优秀服务方案
1、报送对象:包括引领制造业服务体系创新、协同制造、共享制造系统和面向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等类型解决方案。
2、组织方式:各单位报送优秀服务方案不少于1个。于6月21日前报送市工信局。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建立本地资源库,力争将所有优质服务项目、专家人才、服务机构、服务产品及优秀解决方案入库,为我市
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提供支撑。请各单位根据省工信厅通知要求填写附件信息表,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两份和申报信息表电子文档)。
联 系 人:丁杰 联系电话:68788751
电子邮箱:
jxwdj806@163.com
附件:《关于组织2021年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2日
附件:
附件
1
江苏省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盖章)
地 址 及 邮 编:
联
系
人及
手
机
:
填
报
日
期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制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单位(万元、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性质
行政/事业/企业/其他
注册资本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所属行业及代码
服务内容
主要客户群体
(
不超过
3
个制造业
产业或集群名称)
职工人数
其中:本科以上人员数
从事技术开发人员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固定资产净值
是否设有技术中心
(或其他研发机构)
有□ 无□
是否上市
是□ 否□
失信情况
年度
(当年为 T 年)
主营业务收入
其中:服务制造业收入
利润总额
实缴税金
技术投入
T-3 年
T-2 年
T-1 年
单位基本情况(可另附页)
(300 字以内)
申
2021.03.23-市工信发文--关于贯彻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生产性服务业供给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