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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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名称
申报依据
项目总投入额
或执行额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万元
项目所在地
项目
负责
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
1.
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
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
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
自觉接受财政、工信、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5.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
6.
杜绝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
7.
项目相关发票仅用于申报本项目,未在省级(含)以上资金项目中使用。
8.
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项目
负责
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附件3:2024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