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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工信规〔 2020〕1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有关县(市)
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 2014年修订)》,加
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
体系,充分发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自
主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省级企业技术
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 部、科技部、税
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等五部门联 合印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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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2016年新修订)》,省工信 厅联合省发改委、科技 厅、
财政厅、税务局、 南京海关等五部门对 《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
心管理办法 (2010年)》进 行了修订,在 此基础上制 定了《江苏
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管理办法 》,现予发布,自2020年3月
1日起实施。《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管理办法 (2010年)》同
时废止。
江苏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科学技术 厅
江苏省财政 厅 国家税务 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0年1月13日
江苏省工信 厅办公室 2020 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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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企业技术进步条例( 2014年修
订)》,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
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以 下简称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
和评价工作,依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管理办法 》(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第34号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 企业技术中心, 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
需要和发展战略规划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 机构,负责制定企业
技术创新规 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 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
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 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统筹推进
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等。
第三条 江苏省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
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 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
体制机制。 江苏省根据产业创新 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00-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