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苏科
高发
〔
2022
〕
158
号
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度技术先进型
服务企业的通知
各设
区市科技局、商务
局
、财政
局
、
税务局、
发展改革委:
根据《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
2017
〕
380
号,以下简
称《认定办法》
)和《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的通知》(
苏科高发〔
2018
〕
195
号
,
以下简
称《增补通知》)
,为做好我省
2022
年度技术先进
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省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申报时间
省科技厅集中受理各设区市科技局报送的
20
22
年度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材料
,
受理
的
截止时间为
2
022
年
9
月
30
日
。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1
.符合《认定办法》和《增补通知》及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进入“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
https://f
uwu.most.gov.cn/
)点击“用户登录
-
服务事项
-
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
-
统一身份认证
与单点登录平台
-
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进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按系统要求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通过网络提交材料至所属地区科技主管部门。
2
.
企业通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业务
办理管理平台
”生成并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具体要求见附件
1
)
,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
书
所填内容
一致(若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书写,须
逐项提供中文翻译材料)
,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正反打印,在书脊上注
明企业名称
,并
将全部申报资料扫描
成
PDF
格式,制作成数据光盘。企业须
认真
检查纸质申报材料
,确保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
且与数据光盘中的内容一致,纸质申报材料和数据光盘一并报送至所在设区市科技局
。
(
二
)地方汇总和
审核
各设区市科技局会同同级商务
局
、财政
局
、
税务局
、发展改革
委
根据《认定办法》和
《增补通知》及
本通知要求,联合对
企业申报材料
的
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如各地在审核企业申报材料过程中认为需实地核查的
,
在落实
疫情防控要
附件1 苏科高发【2022】158 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