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
202
2
年度省
级
工业设计中心
(
示范园
)
创建(复核)指南
关于202
2
年度省
级
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
创建
加强培育。
请各地工信部门
加强
政策宣传和
培育
辅导
,聚焦
先进制造业集群
和“531”重点产业链,积极
组织
本地区龙头骨干及专精特新等优势企业参与
202
2
年度省
级
工业设计中心
(示范园)的申报创建。鼓励
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创建,
加大培育范围和培育力度
,
形成工业设计发展梯队。
(二)认真填报。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主体为工业制造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申报主体为工业设计园运营单位。
创建
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申报单位应符合《
管理
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并按要求提供《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4)
。
(三)择优推荐。
按照
年
度目标任务要求,
以及各地培育建设情况,为确保创建
工作
质量,减轻
企业负担,
请
各地工信部门
依据
《
管理
办法》
相关
要求,对
本地区
申报材料进行
认真把关
,
择优推荐
。
已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地区,应从获得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中推荐申报,苏南地区不超过25家,苏中苏北地区不超过15家;其他暂未开展市级中心认定地区应从培育库中择优推荐,原则上苏南地区不超过15家、苏中苏北地区不超过10家;昆山、泰兴、沭阳不超过5家。
二
、关于
2018年度
认定(复核)的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复核工作
各地
工信部门按
照
《
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
,
组织做好本地区复核申报
指导
和
审核
推荐工作
。
复核单位名单见附件5
(
已认定为国家级中心
的
企业
视同
复核
通过
)
,申报
复核材料具体要求与
创建
申报相同,申请复核单位不需要在线办理,只需提供一份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
三
、
其他
事项
(一)
申报
创建2022年
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示范园
)
的
单位
请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进行在线填报,在线办理说明见附件6。企业在线申报时
请
在材料完备后一次性提交,在线办理时间为3月
10
日9:00至4月
11
日17:00(
政务网
咨询电话:025-83666320
,
技术咨询电话:025-69652990
,业务咨询
电话: 025-69652685)。
(二)
为便于材料备查,申报
创建
和复核的单位均应提供一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请各地工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地区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附件3 2022年度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创建(复核)指南-01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