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申报指南
一、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补助
1
.申报条件
(
1
)申报主体是
注册
地、经营场所均
在本市
,且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信用良好
、无违法违规行为,专业
从事集成电路设计
经营活动的
企事业单位
,
且必须列入南京市集成电路产业
地标企业库,在产业链所属环节为设计类;
(
2
)
产品于
201
8
年
8
月
1
日
-12
月
31
日期间首次在集成电路生产线上
完成全掩膜(
Full Mask
)工程产品流片或开展多项目晶圆(
MPW
)首轮流片
,
产品
种类
不受限制
;
(
3
)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或发明专利授权;
(
4
)
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化前景
;
(
5
)流片费具体包括掩膜版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在国内流片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应合同,国外流片需提供
invoice
、付款证明、加工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开票日期在
201
8
年
8
月
1
日
-12
月
31
日期间。
(
6
)
已获得
2
019
年南京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补助的企业不得再次申报。
2
、
申报材料
《
2019
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集成
电路设计企业流片补助)》申报书及其附件
(纸质材料一式
两
份)
。
3
、
项目归口处室及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
区发改委
联系人:
贾军,
联系电话:
52407764
二
、
新产品首购首用风险补偿
1
、申报条件
(
1
)
申报产品已列入《南京
市
创新产品推广示范推荐目录》或有效期内
《南京市新兴产业重点推广应用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
(
2
)
申报主体为创新产品的采购人,且采购人为创新产品生产方认可推荐的。
2
、
申报材料
申报创新产品风险补偿遵循自愿原则,申报创新产品风险补偿需提交材料包括:
(
1
)
2019
年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第三批)项目
申
报书
;
(
2
)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
3
)
购买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
4
)
购买方上年度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
5
)
一年内
有效购货合同及税务机打发票联(复印件);
(
6
)
有效期内创新产品证书(复印件);
(
7
)
其他相关资料。
3
、
申报事项
申报主体按属地管理原则向
区
工信
局
提出申请,
区
工信
局
会同财政部门初审合格后,将汇总表及企业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报送市工信局。
4
、
项目归口处室及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
区发改委
联系人:
附件二: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含军工资质奖励)申报指南(区).docx